为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认真解决信访群众的合理诉求,有效制止和依法处置非正常上访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正常的信访秩序,7月2日,市公安局负责人就如何依法处置非正常上访行为的相关问题回答了本报记者提问。NLN白城热线
问:举世瞩目的北京奥运会再有30多天就要开幕了,在这个特殊时期,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有什么特殊意义?NLN白城热线
答:举办北京奥运会是当前全国人民的一件大事。成功举办这届奥运会,不仅是对当今世界体育运动水平的一次检验,也是对中国国民素质的一次检验。应该说,全国人民都希望这届奥运会圆满成功,但也有少数西方敌对势力不希望成功,甚至可能采取一些手段干扰奥运会,包括利用一些信访事件抵毁我们党和国家的形象。这时,我们每一名中国公民,都应该保持高度的政治警惕性,从民族大义出发,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如果这期间少数人看不清形势,搞一些非正常上访活动,我们将采取相应的措施坚决予以制止,决不能因为少数人的非法行为,影响中国在世界的形象。NLN白城热线
问:哪些上访行为属于非正常上访?非正常上访行为是否属于违法行为?NLN白城热线
答:根据吉林省公、检、法、司《关于依法处置非正常上访行为的意见》(吉公办字【2008】34号)文件规定,按照《信访条例》第18条、第20条规定,非正常上访是指:上访人到天安门广场、中南海周边、驻华使、领馆区(驻华相关机构)、中央领导人住地以及涉奥场所等非信访接待场所上访的行为。同时,本《意见》所指的非正常上访,无论是个人访还是集体访,无论是否实施过激行为,只要违反了《信访条例》第18条、第20条的有关规定,均应当认定为违法行为。NLN白城热线
问:就非正常上访行为,公安机关如何进行有效的处置?NLN白城热线
答:公安机关针对非正常上访行为必须严厉打击。同时,我们也要严格依法办案。首先,要对非正常上访人员进行告知,告知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形成备案材料;经公安机关告知后,仍实施非正常上访行为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和第24条规定,视其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警告或者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后,再次实施非正常上访行为的上访人员,公安机关可以依据《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10条和《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规定》第9条,予以劳动教养。NLN白城热线
问:公安机关依法处置非正常上访行为,针对不同情况是否有所区别?NLN白城热线
答:非正常上访人员上访的区域不同,行为不同,影响不同,那么处置依据、方式、方法也就不同。依据吉公办字【2008】34号文件规定,上访人员到外国驻华使领馆或者驻华机构实施“告洋状”的行为,属于严重的非正常上访行为,公安机关视具体行为和情节,依法予以行政拘留或者劳动教养。同时,非正常上访人员在上访过程中,有过激行为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27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8条的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符合劳动教养条件的,呈报劳动教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0条和第291条的相关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NLN白城热线